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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度第十批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2021-06-29 11:4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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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现将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莲上镇南徽经联社位于莲南新美路西侧片区的集体土地7.7295公顷。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南徽经联社位于莲南新美路西侧片区的集体土地7.7295公顷,地类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征收后纳入区人民政府收储用地。

  四、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规定的征地标准执行。

  上述补偿标准在实施时有新的标准公布,按新标准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被征收土地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六、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

  登记地点:被征地经联社。

  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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