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80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21〕2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现将《汕头市澄海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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