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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
  • 2020-09-25 16:1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澄海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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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初步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我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协调运作,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持续增强。到2021年,9项重点工程建设目标基本完成,重大风险有效化解,工程防御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大幅提升。“十四五”“十五五”时期,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因灾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持续减少。到2030年,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1.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通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建立精细可用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数据集,绘制气象防灾减灾区划地图,识别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牵头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2.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区主城区重点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动态风险数据库。(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完成重点防治区内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排查。开展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隐患排查,推进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5.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全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点调查,完成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6.开展易受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重点设备设施风险调查。开展城市内涝点、大型起重设备、电力设施、广告牌、园林设施等易受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普查。(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澄海供电局、各镇街道)

7.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按照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调查评估,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8.开展造林与生态修复。在2021年亚青会之前,修复基本可视范围的主干道。(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9.开展沿海防护林工程和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建设沿海防护基干林带和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到2021年,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造林更新100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10.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治理以及生态修复等各项措施,有效发挥水土保持在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态维护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11.推进湿地公园建设。统筹考虑湿地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湿地公园建设,推动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建设一批示范性湿地公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三)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12.开展受损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推动人工岸线改造为具有自然岸滩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13.推动重点海湾整治修复工程。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开展海岸带生态修复、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海岛海域生态修复等项目,提升和加固海岸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14.开展围填海区域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评估围填海项目对海洋生态造成的影响和海洋生态价值的损害。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制定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15.推进海堤工程建设。配合市启动汕头市生态堤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有关镇街道)

(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16.加固改造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17.加固地震易发区城市市政设施。指导各地区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8.实施公路桥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提升工程。对经核定的四、五类公路桥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类桥梁,特别是河床下切严重的浅基础桥梁加快推进改造。(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9.实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五)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20.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重点围绕山区、易灾多灾区等区域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到2021年,完成主要乡镇、重要村庄等重要河段治理,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1.实施重点涝区排涝建设。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涝体系,加强城市内涝整治,强化设施维护和管渠清疏,消除易涝点。以农村涝区骨干排涝泵站工程为重点,有序推动农村重点涝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镇街道)

22.实施城镇应急供水工程。完善城市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应对供水突发事故的能力。(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镇街道)

23.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完善全区江河流域重点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小型水库、重要电排站视频监控建设,推进现有视频监控平台与互联网的结合应用。(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六)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

24.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通过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2020—2022年,按40%、30%和30%的比例组织实施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整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5.开展泥砖房整治。对全区现有农村泥砖房分类建档立卡,分期分批、先易后难开展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七)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26.升级全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强化信息支撑,打造智能型消防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119接处警、应急通信融合指挥网络,提升警情处置和应急通信指挥能力。(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7.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社区(村)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着力解决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科协、区红十字会、有关镇街道)

(八)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28.建设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警系统。参与建设灾害易发地区气象雷达观测系统和高分辨率相控阵雷达网。参与建设智慧决策气象服务系统。(牵头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镇街道)

29.加强水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利工程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开展精细化洪水预报方法研究,完成我区全部国家基本水文站升级改造。配合我省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东溪口水文站,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气象局、有关镇街道)

30.加强区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各镇街道)

31.配合市地震局加强现代化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32.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和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气象局)

33.加强沿海城市风暴潮预警能力建设。推进风暴潮预警示范区建设。开展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提升风暴潮预警报能力。(牵头单位: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东溪口水文站,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区、有关镇街道)

34.建设海洋立体观监测网工程。参与推动广东省海洋观测网尽快纳入国家全球观测网,推进区域海洋观测数据共享。探索开展《汕头市澄海区海洋观测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海洋观测站点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海洋观测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35.配合市科技局开展多灾种耦合和灾害事件链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积极组织区相关单位和企业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重点专项。推动相关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36.加强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配合省升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市、区县一体化及横向多部门联合业务运行和综合监控管理。建设大数据精准分区预警短信发布系统,实现全区范围按需向指定区域、指定类别公众发布全网靶向预警短信。(牵头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九)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37.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对半业队伍按规范配备扑火装备,提升森林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水平。(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38.实施水上救援能力建设工程。补充粤东视频监控站点,增强对重要航段的视频监控能力。(牵头单位:澄海海事处,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39.强化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配备。升级完善现有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和地震灾害3支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器材;结合本区灾害特点,配齐水域救援装备,建强水域救援专业队。(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0.强化灭火救援攻坚装备配备。针对市区高层建筑数量逐步增多,偏远地区消防水源较少的实际情况,相应配备高层供水消防车及大容量水罐消防车,优化消防车比例结构。根据总队装备建设评估指导意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逐年淘汰超期服役车辆,稳步推进灭火救援攻坚装备建设。(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41.提升消防站救援装备配备水平。开展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建设。对全区消防战勤保障基地战勤保障车辆、灭火药剂、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物资进行更新补充。(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42.实施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构建集视频指挥、监控调度、视频会商、现场图传、态势展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实现跨网跨部门跨区域的随行指挥。(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9项重点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审批上给予支持,纳入绿色通道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衔接沟通,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

(二)落实资金保障。充分考虑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确定投资规模。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明确分担比例。各部门要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本行业领域区级专项资金范畴,实行优先保障。要将9项重点工程的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在各相关领域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对个别资金缺口较大且属地财政确实无法分担的,可降低分担资金比例,分年逐步实施。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和评估,重点强化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推进自然灾害能力建设9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工作信息畅通。一是区直有关配合单位和各镇街道每年5月8日和11月6日要向区9项重点工程牵头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区9项重点工程牵头部门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要向市对应牵头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澄海区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任务分工表

附件:

澄海区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任务分工表

重点

工程

任务

具体工作

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1.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建立精细可用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数据集,绘制气象防灾减灾区划地图,识别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各部门重点隐患排查成果,筛查出各类气象灾害的重点隐患,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掌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2019年到2020年上半年完成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6月完成气象防灾减灾数据库建设及气象防灾减灾区划地图绘制。2021年完成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区气象局,有关区镇街道

2.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

开展地震地质环境影响分析、现有建构筑物及生命线系统的震害预测及灾害风险隐患分析;地震灾害情景构建模型研发及系统软件建设;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汕头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修编相衔接。

1、2019年按市地震局的工作要求,主动对接配合市局开展启动汕头市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示范工程,采集现有建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抗震性能相关资料。

2、2020年,主动对接配合市地震局对澄海区内建设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评估分析、探明已有断裂的位置分布,开展建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地震易损性分析、次生灾害分析。

3、2021年,主动对接配合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灾

害情景构建模型研发及系统软件建设。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道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

全区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

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区、所联动地灾巡查、排查网络,全区11个自然资源所对负责辖区进行日常地灾巡查,对已发现的地灾点进行监督和排查工作。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对全区地灾点进行每月巡查技术监测,及时跟踪地灾点情况。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依托镇村两级基层力量,开展地灾风险监查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4.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排查。

配合市开展东海岸新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和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研究,编制《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风暴潮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1.2020年8月31日,配合市完成东海岸新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

2.2020年10月31日,配合市完成东海岸新城海洋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2020年12月31日,配合市完成《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风暴潮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有关镇街道

5.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定重点防范危险区。

加强群防群治体系建设,依托当地基层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效防止火源上山。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6.开展易受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重点设备设施风险调查。

开展城市内涝点、大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广告牌、重点城市园林设施等易受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普查,全面掌握基数,完善有关设施设备抗风操作规定,确保在临灾状态下实现快速管控。

2019年摸清城市内涝点底数,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重点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对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开展安全抽查;开展电力设施设备风险点调查;开展广告牌摸底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广告牌管理台账;落实城市园林设施风险点责任人,基本摸清重点城市园林设施风险点底数。

2020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基本完成电力设施设备风险点调查,落实设施设备防风加固、防洪涝工作;基本完成广告牌摸底排查工作,临灾管控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基本完成重点城市园林设施风险点整治工作。建立内涝主动停电服务及快速复电机制。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澄海供电局,各镇街道

7.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全区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减灾能力,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2020年完成项目论证立项,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开展调查试点工作。2022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形成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8.开展造林与生态修复

在2021年亚青会之前,修复基本可视范围的主干道。

在2021年亚青会之前,修复基本可视范围的主干道。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9.开展沿海防护林工程和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

完成沿海防护林建设任务,使我区生态防护功能逐渐增强。

按照《广东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逐年推进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在完善沿海基干林带和滩涂红树林项目的基础上,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整合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森林碳汇、乡村绿化美化等项目资源,逐步实现既增强生态功能,又提高了景观功能的目的。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10.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及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发挥水土保持在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态维护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省、市有关职能部门下达任务,开展2020、2021年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11.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2020年和2021年指导湿地公园优化整合、提质增效,推进湿地公园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12.开展受损自然岸线生态修复。

推动人工岸线改造为具有自然岸滩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13.推动重点海湾整治修复工程。

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开展海岸带生态修复、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等项目,提升和加固海岸防护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14.开展围填海区域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2、两个方案上报省厅组织评审。通过后,由省厅报省政府审查同意,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

3.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1、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厅审查工作。

2、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修复方案上报省厅审查工作。

3、2020年至2022年,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15.推进海堤工程建设。

启动生态堤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16.加固改造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

指导各镇街道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学校、医院等)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建立灾前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做好对超限高层公共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督促审图机构将抗震设防质量纳入审查内容。

1、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摸查;

2.督查指导各镇街道在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环境,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强制新标准;

3.做好对超限高层公共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

4.督促审图机构将抗震设防质量纳入审查内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道

17.加固地震易发区城市市政设施。

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督促各地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2019-2020年指导各镇街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地区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做好因自然灾害损毁道路和桥梁的修复工作。2020年督促各地市推进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列入Ⅰ类养护的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城市桥梁,以及Ⅱ-Ⅴ类养护且被评估为E级的城市桥梁加固改造任务。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道

18.实施公路桥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全面核查桥梁技术状况,构建公路桥梁安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对经核定的四、五类公路桥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类桥梁,特别是河床下切严重的浅基础桥梁加快推进改造。原则上小桥在发现1年内改造完成,中桥在发现2年内改造完成,大桥在发现3年内改造完成。

2019年完成全面核查桥梁技术状况、浅基础桥梁等工作;制定危桥改造计划,做好桥梁修复工作,2021年完成危桥改造计划。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19.实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地震科普画册及小视频制作;采用多种形式,推动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1、2019-2021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联合相关单位和镇街道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2019-2020年完成地震科普图册及小视频制作。

3、2019-2021年结合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加大公众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推动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道

(五)实施防汛抗旱水务提升工程

20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加快推进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按照整体性规划、全流域推进、分阶段实施的系统治理思路,重点围绕山区、易灾多灾区等区域开展治理。梳理防洪薄弱的河流,对重灾易灾的河流先行实施整治,重点解决河道行洪通畅,提高流城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2019年到2021年,完成主要乡镇、重要村庄等重要河段治理,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区水务局,各镇街道

21.实施重点涝区排涝建设

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涝体系,加强城市内涝整治,强化设施维护和管渠清疏,消除易涝点。以农村涝区骨干排涝泵站工程为重点,有序推动农村重点涝区治理工作。

2019-2021年深入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对实施改造周期较长的内涝点实施改造;对影响大、短期有条件实施完成改造的内涝点,实施专项内涝抢险工程解决水浸问题;对非结构性原因形成的内涝点,采取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清疏、实施局部小改造等手段加以解决。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镇街道

22.实施城镇应急供水工程

推进建设引韩供水工程,有效地提高我区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提高我区供水可靠性,保障供水安全。

推进引韩供水工程。

区水务局,有关镇街道

23.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

完善全区江河流域重点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小型水库、重要电排站视频监控建设。

推进现有视频监控平台与互联网的结合应用,并逐步拓宽多渠道访问途全知途径。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

(六)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

24.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通过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组织实施防隐患综合治理。2020-2022年,每年分别按照省厅部署任务40%、30%和30%的比例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整治。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镇街道

25.开展泥砖房整治

在摸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分期分批、先易后难开展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

2019年按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对全区农村破旧泥砖房进行再次摸查核实。2020-2021年结合农村C、D级危房改造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泥砖房整治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七)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26.升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

配齐配强通信装备。配备卫星通信指挥车、通信器材运输车等,全面建成有线、无线、卫星网构成的“天地一体化网络”;打造智能型消防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119接处警、应急通信融合指挥及网络,提升119警情处置和应急通信指挥能力。

2019年配合启动我市消防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初步设计等工作;全面升级我市119警情处置、力量调派、作战决策、远程视频指挥等功能。2020年完成改造建设119接处警调度席位,2021年完成我市消防指挥中心硬件改造、设施设备安装、应急通信融合指挥、网络升级及通信系统联接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27.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加强社区(村)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大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特别是乡村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着力解决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9年全区40%以上镇(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村)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争取全区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村)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不低于省下达计划数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村)申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命名并力争成功创建。2021年按照不低于省下达计划数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村)申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命名并力争成功创建。

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科协、区红十字会,有关镇街道

28.建设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警系统。

在灾害易发地区,布设相控阵天气雷达提高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预警能力。在关键区域加密布设区域自动气象站,进一步提高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服务于2021年汕头亚青会气象保障工作,并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各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汕头市城市暴雨洪涝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实现内涝的及时预警及部门联动服务。完成海洋气象浮标站更新工作,完善卫星接收系统,提升对台风的监测能力。参与建设广东省智慧决策气象服务系统,提升灾害性天气决策支撑能力。

做好气象雷达的维护工作;完成关键区域的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海洋气象浮标站更新,完善卫星接收系统等工作;2020年配合市完成汕头市城市内涝模型的建立,2021年配合市建立健全汕头市城市暴雨洪涝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参与完成基于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和格点精细化预报的决策气象服务技术研究和智慧气象决策服务发布平台建设。

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镇街道

(八)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29.加强水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务工程智能感知体系建设。

配合我省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韩江澄海境内水文站网监测能力,探索中小河流精细化洪水预报方法,基本完成国家基本水文站升级改造。

按省、市水文局有关广东省、汕头市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计划进行;按省、市水文局有关提升水文站网监测能力,探索中小河流精细化洪水预报方法的计划进行。

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东溪口水文站、区水务局、区气象局,有关镇街道

30.加强广东省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

配合市建立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对受威胁人数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安装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配合市2020年建成该系统。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气象局、各镇街道

31.加强现代化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广东子项目建设,新建和改造42个预警台站。配合省、市地震局实施广东省地震预警发布终端试点城市项目,在学校、村(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分阶段布设地震预警终端,提升地震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对强震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1、2020-2021年配合省、市地震局实施广东省地震预警发布终端试点城市项目,分阶段实施地震预警信息终端的布设,逐步提升地震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2、2021-2021年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站点综合观测环境改造,完成强震台网的升级改造;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镇街道

32.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和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和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

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功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监控设备安装范围及密度,争取全区所有林区无死角全覆盖

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区气象局

33.加强沿海城市风暴潮预警能力建设。

探索开发应用精细化风暴潮预报模型,预测预报风暴潮灾害,构建河流洪水、天文潮与风暴潮及城市降水的一体化模拟系统,提升城市风暴潮预警能力。

2021年12月31日前,配合市完成汕头市精细化风暴潮预报模型开发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配合市完成预警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

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东溪口水文站、市自然资源澄海分局,有关镇街道

34.建设海洋立体观监测网工程

参与推动广东省海洋观测网尽快纳入国家全球观测网,推进区域海洋观测数据共享。探索开展《汕头市海洋观测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开展海洋观测站点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海洋观测网络建设。

2021年6月30日前,配合市完成《汕头市海洋观测网建设规划》初稿编制工作;配合市开展海洋观测站选址规划前期工作;2021年12月30日前,与国家自然资源部门、气象部门建立海洋观测、预警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海洋灾害观测和精细化预警报数据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有关镇街道

35.开展多灾种耦合和灾害事件链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

配合市科技局开展多灾种耦合和灾害事件链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积极组织区相关单位和企业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重点专项。推动相关成果转化、示范推广。

配合开展多灾种耦合和灾害事件链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积极组织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重点专项。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

36.加强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

配合省气象局升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区镇一体化及横向多部门联合业务运行和综合监控管理。建设大数据精准分区预警短信发布系统,实现全区范围按需向指定区域、指定类别公众发布全网靶向预警短信;构建含大数据智能分析支撑、社会化观测采集与处理、智能灾情反馈互动、媒体矩阵融合发布等功能的新型互联网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管理平台,实现重点时段、重要地区人群的预警信息精细快速发布。

2019年完成方案的初步设计。2020年建成大数据精准分区预警短信发布系统;配合省气象局启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预警信息社会化传播管理系统、媒体矩阵融合服务平台、互联网预警发布权威渠道建设;启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监控平台的建设。2021年完成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升级;完成灾情社会化观测采集与处理系统和智能化灾情反馈互动平台建设;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监控平台的建设。

区气象局、有关镇街道

37.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森林灭火半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半专业森林灭火队伍的训练和应急演练,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2020年上半年前成立半专业森林灭火队伍,并配套相应的灭火器材、训练场地及值班备勤场所。

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各镇街道

(九)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38.实施水上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补充粤东视频监控站点,增强对重要航段的视频监控能力。

2020年完成粤东视频监控补点工程并投入使用。

澄海海事处,有关镇街道

39.强化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配备。

配合市升级完善现有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和地震灾害3支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器材;结合区灾害特点,配齐水域救援装备,建强水域救援专业队。

2020年起,全面深入开展装备保障模块化建设,实现装备统型和随车器材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能力,争取2021年上半年在全区建立与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使命相适应的装备保障体系。

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40.强化灭火救援攻坚装备配备

针对市区高层建筑数量逐步增多,偏远地区消防水源较少的实际情况,相应配备高层供水消防车及大容量水罐消防车,优化消防车比例结构。根据总队装备建设评估指导意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逐年淘汰超期服役车辆,稳步推进灭火救援攻坚装备建设。

2020年,结合总队装备建设评估指导意见,争取专项资金,制定相应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力争2021年装备到位,实现全区灭火救援攻坚装备实力全面提升。

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镇街道

41.提升消防站救援装备配备水平。

开展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建设。补齐全区基层队站个人防护装备缺口,配齐配强灭火救援装备;

加速推进消防专项规划实施计划,推进全区新建消防站点和训练基地的建设,配齐配强基本的消防救援装备和消防培训设施设备,全面提升消防救援装备配备水平以及基础性消防救援培训工作水平。

将继续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等现行标准对原有站点和新建站点执行标准化配备,逐步配备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机器人等救援装备,加快提升消防队站装备建设水平,满足“大应急”“全灾种”应急救援需要。力争在2022年,配齐配强新建消防站点和消防训练基地的消防救援装备和消防培训设施设备。

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镇街道

42.实施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配合市构建集视频指挥、监控调度、视频会商、现场图传、态势展现等功能的市应急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实现跨网跨部门跨区县的随行指挥能力。通过现场应急通信车统一承载,实现快速搭建专网,现场及时指挥组织救援,保障前方指挥部与后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与第一救援现场之间图像、语音互联互通,实现汕头全市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和无人区应急通信保障,以及跨区县应急现场音视频指挥调度。

配合市2020年完成项目需求调研、方案编制、评审、招投标工作,并开展项目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镇街道

注:各项任务列在首位的责任单位(21、24项前二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为配合单位。具体工作和工作

计划栏由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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