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关企业从“澄海区人民政府”(CH.SHANTOU.GOV.CON)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项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工作部门”项下点选“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项下的“工作动态”-查阅《澄海区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和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流程》,下载附件1《受影响企业申请表》、附件3《汕头市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附件4《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
二、
企业需准备的资料:
1、《受影响企业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1份、打印在1张A4纸正反面);
2、到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服务窗口——打印《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加盖“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保险关系股”印章;
3、根据《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所提供的相关数据,填写《汕头市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附件3,纸质一式2份,电脑上填写后再打印,日期请先勿填写);
4、与企业工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书面申请(有工会的企业需盖公会印章和企业公章,无工会的企业只需盖企业公章);
5、《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附件4、纸质一式1份)。
企业准备好以上5项资料:《受影响企业申请表》、《汕头市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稳岗措施报告并报送澄海区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澄海中心城区文祠东路307号,咨询联系电话:85863845)。
●注意问题:
1、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必须由企业自行办理,由中介或其他机构代理代办的申请不予受理。
2、目前汕头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95元/月,申请补贴金额为1395×6×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
3、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条件:①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②2018年1月至申请补贴月份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③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失业率(2.46%);④与本企业2018年平均参保人数相比,申请返还时企业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⑤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提供领取返还后6个月内岗位流失率不超过10%的承诺。
4、澄海区人社局进行数据录入比核:①申请补贴基本数据上网报送审核;②网上查核企业2018年—2019年参保情况;③函询发展与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查核申请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④企业征信情况;⑤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天;⑥澄海区人社局召开党组会议,对认定及申请补贴企业情况进行集中审定,审定通过后签署同意意见。
5、资料集中报送汕头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汕头市人社局汇总全市受影响企业名单和返还失业保险费金额后,由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附件:附件1 受影响企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