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澄海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中国渔政44505”快艇在辖区海域执行执法巡查任务中,共查获5艘涉嫌“三无”船舶并暂扣于辖区港池内,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涉嫌“三无”船舶1:船体为木质材质,船长约10米,宽3.5米,船尾有1台柴油发动机,功率、型号未知,船上有铁皮板房和渔捞工具。
涉嫌“三无”船舶2:船体为木质材质,船长约12米,宽3.5米,船尾有1台柴油发动机,功率、型号未知,船上有铁皮板房并带有抬网设备。
涉嫌“三无”船舶3:船体为蓝色玻璃钢材质,船长约9米、宽2.5米,船尾有2台柴油发动机,功率、型号未知,船舯部有一发电机组(由小型柴油机带电机组成)涉嫌带电作业。
涉嫌“三无”船舶4:船体为蓝色玻璃钢材质,船长约9米、宽2.5米,船尾有2台柴油发动机,功率、型号未知,船舯部有一发电机组(由小型柴油机带电机组成)涉嫌带电作业。
涉嫌“三无”船舶5:船体为蓝色玻璃钢材质,船长约9米、宽2.5米,船尾有2台柴油发动机,功率、型号未知,船舯部有一发电机组(由小型柴油机带电机组成)涉嫌带电作业。
依据《关于〈“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相关释义的通知》(署缉发〔2025〕52号)文件要求,请以上船舶相关权利人在30日内提供上述船舶有效登记材料来我单位(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B609室,联系人:澄海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值班室,联系电话:0754-85878194)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我单位将在公示期届满后认定为“三无”船舶并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澄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涉嫌“三无”船舶1

涉嫌“三无”船舶2

涉嫌“三无”船舶3

涉嫌“三无”船舶4

涉嫌“三无”船舶5



粤公网安备 440515020003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