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1月21日在羊城晚报发布《关于拟注销渔业船舶证书的公告》事项,现已期满,在公告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以下4艘渔业船舶的《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予以注销登记。
1、粤澄渔运61001,所有权人:王克忠,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粤澄)船登(权)(2012)FZ-1000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粤澄)船登(籍)(2012)FZ-100004号〕。
2、粤澄渔运61002,所有权人:王华足,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粤澄)船登(权)(2017)FZ-1000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粤澄)船登(籍)(2017)FZ-100003号〕。
3、粤澄渔运61003,所有权人:王和琛,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粤澄)船登(权)(2012)FZ-1000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粤澄)船登(籍)(2012)FZ-100005号〕。
4、粤澄渔运61004,所有权人:王锡好,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粤澄)船登(权)(2013)FZ-1000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粤澄)船登(籍)(2013)FZ-100002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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