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中午12时,澄海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执行莲阳河流域巡查任务中,在莲阳水厂水源保护区内,发现一无喷涂任何船号标识的木质船排。经执法人员登船检查:该船为木质船舶;总长约6米、宽1.2米;船后装有黑色汽油机一台(标识6);船上放置有一批网具,两侧挂有一对木桨。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船进行依法查扣,因现场无当事人在场,现要求该船排所有人或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该船相关证明到澄海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地址:莱芜侨苑四楼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执勤点,联系电话:0754-85878194)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对该船认定为“三无”渔船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