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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546万元)项目遴选上报的通知
  • 2025-06-19 11: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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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5〕10号)精神,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546万元。现就做好该资金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驻镇帮镇扶村第一批资金(乡村振兴综合能力建设)2546万元,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101号)精神,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面项目:一是支持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担村内小型建设工程,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加,深入推进村庄危房、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等清理整治,持续推进在村庄“四旁”“五边”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按需在村口种植标志性树、建设小果园和小庭院等,提升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支持村庄绿化美化连线成片建设提升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担村内小型建设工程,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加,连线成片建设绿美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三是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已完成乡村补短板工程前期工作的项目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农村厕所改造提升(不支持新建公厕)。

  二、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各镇要围绕资金在当年度使用完毕的要求,从项目库中选取确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能够尽快实施并形成资金支出的项目进行报备。

  三、各镇、项目单位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报备项目需制定明细绩效目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绩效运行监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各镇需将确定报备的项目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区委农办。


  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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