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清理有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要求,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78号),决定废止的文件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管理的依据。
附件:汕农农函〔2025〕78号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pdf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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