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华镇岛门村委会:
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第二批典型村绿化美化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173号)有关资金使用范围和绩效目标要求,结合你村实际,经研究,现将省级典型村村庄绿化美化资金3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范围
(一)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安排资金18万元。按照每株苗木平均成本180元标准(其中苗木采购费100元,运输、施底肥、种植指导和1年管护指导等费用80元),种植胸径4厘米以上的乔木,不少于1000棵树。推进利用“四旁”“五边”空地见缝插绿植绿增绿。
(二)提高村庄美化水平。安排资金12万元。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担工程,施行村庄建设简易审批程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乡村补短板工程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进一步推进村庄危房、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等整治,村庄积存垃圾、污水、池塘污泥等清理,引导因地制宜建设绿美景观带、绿美小公园、绿美小花园等小生态板块,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庄绿化美化质量。
二、绩效目标
种植胸径4厘米以上的乔木,不少于1000棵。苗木管护成活率不低于90%。村庄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树种结构明显优化,有绿、有花、有果,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提升。当年度资金支出率100%,项目村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三、实施要求
(一)加快实施进度。结合我局前期村庄绿化美化实地调研意见,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绩效目标要求,尽快制订村庄绿化资金使用方案和村庄美化资金使用方案,报我局审核后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