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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 2020-10-24 15: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各有关镇(街道)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澄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0〕2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0〕31号)的精神,有关镇(街道)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澄扶办〔2020〕20号)要求推荐了申报项目,经报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镇(街道)要按本项目计划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各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把质量关和核算关,确保项目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二、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要求,将(第一批)扶贫资金直接下拨到项目单位,各有关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各项目单位要把专项资金全额使用在指定的项目上,不得随意改变、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额度,严禁挤占、截留、抵扣、挪用,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及早完成和发挥效益。严禁项目单位以非法手段编制假项目资料骗取项目资金,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区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将对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表.xlsx


  汕头市澄海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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