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镇、隆都镇人民政府,市对口帮扶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调整部分)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0〕50号)精神, 经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对《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0〕20号)下达的
2020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项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项目及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调整后的项目,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快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调整后的项目资金用途、资金项目管理等事项按《关于下达2020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计划的通知》(澄农办〔2020〕9号)要求执行。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项目调整计划安排表.xlsx
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