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国内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
(二)机构设置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内设机构设置人事秘书股、侨政股、经济工作与宣传股三个职能股。没有下属单位。
本单位系政府行政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实有在职9人,退休9人,全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第二部分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总收入247.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3.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76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工资额度调整及自然增长,财政拨款增加。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总支出216.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33万元,原因是工资额度调整及自然增长,经费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6.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33万元,原因是工资额度调整及自然增长,经费支出增加。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6.02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0%,无主要支出项目。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澄海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区外事侨务局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境)开支。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原因是公车老化,维修较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平均每辆1.65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19批,人数65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原因是华人华侨常回家看看的愿望更加强烈,接待数量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接待港澳同胞、海外侨胞。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万元,比2015年增加1.62万元,增长20.7 %,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财政拨款相应增加,日常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民生项目包括:无,绩效评价结果:无;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无,绩效评价结果: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区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