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粮食局2017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区编办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机编[2011]5号)文件规定,澄海区粮食局属副科级单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主管全区粮食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4个股(正股级)。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粮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工作计划,编制全区粮食总量平衡,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拟订储备粮油管理制度;提出动用储备粮油建议;会同农发行以及财政等部门核定地方储备粮油收购、储存和轮换的价格和费用,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任务,对承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省储备粮。
(4)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价格结算以及军供网点的布局调整、维修改造工作,保障军队粮油供应。
(5)管理辖区内的粮食市场,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对粮油市场、粮油价格进行调控管理、指导、监督。
(6)负责全区储备粮油仓库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以及各专项补贴资金,编制粮食收储和军供资金计划并组织落实;汇编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决算;指导、监督属下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对属下基层单位的人事、资产等管理工作;协助属下单位做好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的清理和追收处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24名(其中离休2名,退休22名)。
(三)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为本级1家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16.78万元,比2016年收入预算数增加 41.8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预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7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16.78万元,比2016年支出预算数增加41.87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7万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38 万元,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 0.38 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运算316.78万元,比2016年收入预算数增加 4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预算数。
(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6.6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配置公车,2017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务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支出。
四、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