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人事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资料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重大会议组织、宣传报道、信访、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指导本行业劳动保护;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拟订水利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职工的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属下单位的监察、纪检、党务、宣传教育、组织、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综合统计工作;牵头协调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2)经济管理股(与综合经营办公室合署)
负责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和监督管理水资源费、水费等其他水规费的征收和使用工作;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监督;指导、监督水利行业的内审工作;指导水利综合经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投资统计工作;协助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核、申报;参与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
(3)水政水资源股
拟订水利行业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宣传教育;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堤围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江海堤、水闸、河口滩涂和其他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编制年度水资源公报和水中长期供求及其水量分配计划;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土保持的规划和监督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水质监测工作;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中心城区并指导全区的供水规划以及供水行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水流域治理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4)工程建设管理股
拟订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下达、检查和监督水利建设年度实施计划;配合综合统计工作;拟订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水利基建工程、江河整治的规划、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申报及建设管理;负责全区江海堤、水闸、河口滩涂综合开发的统一规划及建设管理;对水利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进行行业管理;协助开展河口、滩涂及其他水环境的整治。
(5)农水农电股
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调度、农村乡镇供水、冬修水利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统计、农村节水工作;负责灌区和小水电站等水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技术改造、维修养护、蓄水、排水、抗旱、排涝及小水电工程机电排灌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登记积累有关水文资料,负责做好国管水利工程的用地确权和环境整治达标工作;指导城区灌区性排灌渠道管理;协管水费、过闸费等规费的征收,指导水利基层组织农电工程的计划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交流,协调解决围内区域间在用水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和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管理及资料积累工作,协调属下有关单位发、供、用电关系;负责水利大型桥闸日常管理工作。
(6)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区水务局。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区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水文、气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8人(实有17人)、工勤3人(实有1人)、三防电台5人事业 (实有6人)、三防办3人参公(实有3);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7人;遗属供养人员1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决算报表任务;
(2)做好决算报表审核任务;
(3)做好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 16359.9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042.06 万元,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359.9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1200.96 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工程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 6668.0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449.89 万元,原因是工程项目款未付。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6668.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509.06 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工程项目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512.52 万元,占 7.6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0.0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1.2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52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0.72 万元;项目支出 6155.47 万元,占 92.31 %,主要支出项目有水利工程建设4324.8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97.76万元,水利防汛 75.64万元,农田水利1200.0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 102.0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7.1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0.7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4.1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3.36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车辆运行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水务局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0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7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4.0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3.26 万元,原因是车辆减少运行,节约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2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0.74 万元,平均每辆 0.37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0 批,人数 0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0.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1 万元,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14 万元,比2015年增加5.55万元,增长 35.60 %,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无内容)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