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了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市场和餐饮安全监管股、药械安全监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股、稽查分局等6个内设机构和东里、莲下、城区3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职能上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综合协调、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4名,后勤服务人员4名。至2016年末,我局实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工作,力争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更上新台阶。具体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抓食品安全监管,着力防范风险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有序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逐步构建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网络。二是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规范“四品一械”市场秩序。针对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在保健食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非法添加行为。开展以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标签等行为和规范注册备案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促进化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管,深入整顿中药饮片市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障产品质量。三是抓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建立完善食品企业信用体系、食品追溯制度等机制,推进餐饮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深入推进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对全区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信用评定,实现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平台上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信用评定录入率100%。四是抓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等重点宣传活动。五是抓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加强基层执法装备和技术创新,加大投入,配备食品药品应急设施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757.3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0.11万元,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和省市两级的专项资金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96万元,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和省市两级的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654.1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30.30万元,原因是2015年度对局办公场所及新设立的各监管所进行修缮,导致2015年度支出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35.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6.81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的非税预算支出没有申请拨款。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49.45万元,占 86.5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6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 85.74万元,占13.50%,主要支出项目有药品事务0.30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5.4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6.71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6.00万元持平,原因是2016年度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有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在编车辆只有三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出国团组数为 0 个、 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 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6.71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6.00万元持平,原因是2016年度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有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在编车辆只有三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多。主要包括:(1)报废 0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3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平均每辆2.00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32批,人数19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检查公务接待。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4.81万元,比2015年增10.26万元,增长18.81%,原因是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开支的经济科目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的开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