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管委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澄海区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于1993年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获批成立。作为澄海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职能有: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莱芜岛片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初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协助管理旅游、服务的行业;负责旅游度假区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申报,为投资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筹措资金做好旅游和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度假区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澄海区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人才服务工作站(劳动保障事务所)于2001年经澄海区政府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意。主要负责辖区内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信息、引进、培训、职称评聘等服务;负责辖区内的劳动管理、服务、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现设四个副科级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与纪检组、监察室合署)、财务科、规划建设科、管理服务科,机关编制12名。现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机关在职公务员11名,机关后勤2名,人才服务工作站人员3人,已退休干部9名。
二、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 647.19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760.31 万元,原因是减少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47.1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760.31 万元,原因是减少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专项经费代缴税金及附加费用380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 1126.6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653.45 万元,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支出后续工程款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1126.6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653.45 万元,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配支出后续工程款的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238.40 万元,占 2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30.5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8.0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76.08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437.95 万元;项目支出 14 万元,占 40 %,主要支出项目有莱芜北环中路、晨光路道路配套工程。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4.6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8.9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8.96万元,原因是减少车辆数量,公车改革后,现有公务用车保有一辆。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出国团组数为 0 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主要没有此项开支;(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主要没有此项开支;(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主要没有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8.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8.9万元,原因是减少车辆数量,公车改革后,现有公务用车保有一辆。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2 万元,平均每辆 2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20 批,人数 444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2.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9.76 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 35.54万元,增长/降低 47 %,原因是减少莱芜岛市政设施维护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没有开展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决算中项目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支出的莱芜北环中路、晨光路道路配套工程未完工,无开展绩效评级。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代莱芜岛用地单位交土地使用税专项支出,无开展评价。
三、专业名词解释
(区直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进行专业名词解释,专业名词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为准,如“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等名称,内容可增加。此括号内容公开时删去)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
附件:莱芜管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