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汕头市澄海区环境监测站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澄海区环境监测站是澄海区环境保护局属下的事业单位, 负责本区各种环境要素的常规性监测、评价和编报;负责辖区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监测、报告和预报;负责辖区国控、省控和市管污染源的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环境管理需要的监督性监测、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监测、污染纠纷技术仲裁;负责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负责本辖区机动车尾气抽检和复检工作;承担环境调查、环境影响后评估和环境现状监测.
(二)人员构成情况
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数 26 名,实有在职25名,退休4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区环境监测站紧紧围绕澄海区环保局的年度中心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针,按照站的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制订全区年度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基本完成了各项环境监测工作任务。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 308.0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2.0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9.04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84 万元,原因是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 308.0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 32.04 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89.04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84 万元,原因是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289.04 万元,占 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09.2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6.1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3.72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3.0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0.5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72 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陪同人数,尽量节约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0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0.5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72 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陪同人数,尽量节约费用。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3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3.08 万元,平均每辆 1.03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0 批,人数 0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72 万元,比2015年减少 12.72 万元,增长/降低 34.91 %,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 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测及建设项目的委托监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开展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2-2: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公开01-08表)、附件3: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情况表(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