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度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澄海区人民政府属下正科级机关单位,加挂澄海区法制局、澄海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一)检查、督促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负责协调处理区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二)处理下一级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的保密、机要和档案资料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协助区政府抓好政府法制建设,参与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的制订、审核工作。(五)协助区政府和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七)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制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检查、督促和落实。(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澄单位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九)协调和配合上级金融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十)负责区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十二)协助区政府领导抓好战备支前和军政军民关系的协调工作。(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13个:秘书股、综合股、资料调研室、督办室、政务公开股、建议提案股、行政股、区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股(法制局)、行政复议股(法制局);属下事业单位5个:澄海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澄海区政务信息网络管理办公室、澄海区无线电监测站、澄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独立拨款)、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财政独立拨款)。
二、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财拨在职人员52人(不含机关局、采购中心人员),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9人,事业在职人数13人;离退休人数3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1027.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3.35万元,原因是减少原属下事业单位区信息中心、节约部分办公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47万元(预算拨款 1027.47万元,非税拨款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3.35万元,原因是减少原属下事业单位区信息中心,节约部分办公经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1027.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3.35万元,原因是减少原属下事业单位区信息中心,节约部分办公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1027.47万元(预算拨款 1027.47万元,非税拨款 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927.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103.2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3.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同2016年一样没有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12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 1.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2.49万元 。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医保、抚恤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办公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政务公开、应急、其他办公经费等。
第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