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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10110101/1526-00103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 成文日期: 2018-05-17
名称: 关于开展“共产党员户”和“共产党员经营户” 挂牌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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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产党员户”和“共产党员经营户” 挂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7  浏览次数:-

各党(工)委、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的浓厚氛围,根据区委组织部澄组通【2018】17号《关于开展“共产党员户”和“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在全街道开展“共产党员户”和“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挂牌活动,亮明党员身份,增强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增强服务群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党性观念,自觉接受监督;通过挂牌活动,促使党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以党员带动家庭,以党员影响社会;通过挂牌活动,使党员身份亮出来,作用显出来,形象树起来,积极投身于创文强管、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大会战等工作中,树立党员争优,户户比优的鲜明导向,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广益争创佳绩。
二、挂牌条件
(一)共产党员户
1.凡有1名以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正式党员的家庭。
2.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评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3.家庭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共产党员经营户
1.辖区内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2.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正式党员,且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评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活动内容
在党员家庭门口悬挂“共产党员户”公示牌,在党员经营户的经营场所门口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公示牌。
四、活动计划
(一)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标语、公示栏等形式,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街道营造浓烈氛围。
(二)摸查登记。
“共产党员户”:由各社区对本地党员家庭进行核查登记,
并通过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形式向党员告知,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挂牌的对象和数量,填写《“共产党员户”挂牌对象摸查表》(附件1)。
“共产党员经营户”:街道组织部门与工商、经发部门、个私协会协调配合,摸清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户,按企业(不包括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类登记造册,并通过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形式向党员告知,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挂牌的对象和数量,填写《“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对象摸查表》(附件2)。
附件1、2请于5月11日前报街道组织部门进行汇总统计,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摸查底数统一制作“共产党员户”和“共产党员经营户”牌子。
(三)公开挂牌。6月1日前,由街道党工委选取一个社区和经营户较为集中的市场、楼宇、商业中心等作为先行点,进行集中授牌。其他党员户和经营户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分组分批到党员户和党员经营户家中或经营场所,逐个进行公开挂牌,并拍照存档,确保6月中旬实现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社区党(工)委、党(总)支部要把开展此项工作作为深化“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挂牌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扎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实行动态管理。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组织要对“共产党员户”和“共产党员经营户”严格把关,实行动态管理,对挂牌后党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跟踪,定期考核。对被开除党籍或组织除名的党员,要同时给予摘牌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推广挂牌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通过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在全街道党员群众中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共产党员户”挂牌对象摸查》
      2、《“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对象摸查》


                             中共广益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抄送:街道党政班子成员
广益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1:

“共产党员户”挂牌对象摸查表

共产党员户 确定挂牌对象
序号 党员姓名 是 否














附件2:

“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对象摸查表

共产党员经营户 确定挂牌对象
序号 党员姓名 经营地址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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