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楠峰塑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楠峰塑料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邮编:5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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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楠峰塑料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楠峰塑料厂 |
建设地点: | 澄海区东里镇金樟工业园区(南社村高产北) |
环评机构: | 贵州盛新巨迈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金樟工业园区(南社村高产北),占地面积 1334m2,建筑面积2668m2,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生产,年产再生塑料粒 5400 吨,主要生产设备为造粒生产线3条、冷却塔1个、“碱液喷淋塔+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1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熔融、挤出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碱液喷淋塔+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熔融、挤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密闭生产车间;厂区内VOCs全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管理包括以下要求: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他要求。 3、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收集点;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