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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安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订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根据法律规定及行政职能,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公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网络安全等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四)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工作动态;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在澄海区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中点击区公安分局获取所需要的公开信息。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