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澄海区盐鸿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澄海区盐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

  (1)、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2)、政府机构

  (3)、政府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

  2、规章文件

  (1)、规章

  (2)、规范性文件

  (3)、其他文件

  3、政务动态

  4、财政预决算

  5、政府工作报告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其他

  (二)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chenghai.gov.cn。还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盐鸿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盐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盐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三)信息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名称

文号

分类

发文日期

主题词

  1、索引号:由信息生成发布机构代码、目录类别代码、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
  2、发布机构:指信息发布主体。
  3、名称:指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主题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4、文号:指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正式公文类有此项)。
  5、分类:按文件的文种和类别进行分类。
  6、发文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7、主题词:指公文中代表其内容特征的、最能说明问题的、起关键作用的词(正式公文类有此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盐鸿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盐鸿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盐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门户网站点击“申请表” 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对申请获取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盐鸿镇人民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盐鸿镇人民政府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在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盐鸿镇人民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盐鸿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盐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盐鸿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盐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盐鸿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澄海区盐鸿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828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盐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盐鸿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澄海区盐鸿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828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盐鸿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盐鸿镇人民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澄海区盐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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