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2020年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溪南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溪南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溪南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溪南镇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溪南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溪南镇人民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溪南镇人民政府在镇机关大院前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溪南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溪南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溪南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名称)溪南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溪南镇金溪路23号, 邮政编码: 515832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5752006 传 真:0754—85308388

电子信箱: 5752006@163.com

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溪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溪南镇人民政府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溪南镇人民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溪南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溪南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4—85752006,传真:0754—85308388,电子邮箱:5752006@163.com,办公地址:溪南镇金溪路23号,邮政编码:515832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