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北陇居委卫生站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现依法予以注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北陇居委卫生站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51500701291X8/2024-0006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名称: |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
主题词: |
依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北陇居委卫生站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现依法予以注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北陇居委卫生站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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