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下达澄海区84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出本年筹集资金844万元,结余 0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绩效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累计支出8478300元(含区级配套资金支出38300元),资金用于20个项目,享受补贴2195人次,2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4人96384.82元;
2.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26人102126.11元;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730人1404134.42元;
4.一般性岗位补贴9人12400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15人116960元;
6.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人5160元;
7.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8人60471.08元;
8.求职创业补贴26人78000元;
9.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原基层就业补贴)210人1050000元;
10.就业见习补贴84人549000元;
11.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7人70000元;
12.一次性创业资助96人960000元;
13.创业租金补贴13人72000元;
1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41人823000元;
15.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10人12795.2元;
16.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2家200000元。
17.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839368.37元。
18.就业失业监测110人106000元。
19.创业培训补贴483人820500元。
20.示范性奖补(农村电商示范站)100000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我区能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规定流程逐级申领各项补贴资金;在资金管理方面,人社、财政部门能够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监管制度,对就业专项资金的审核审批工作能够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程序规范、审批公开、层层把关,没有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标准,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就业专项资金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下达我区84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出844万元,结余0万元,完成计划的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共5739人(完成计划的143%)。
2.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共3245人(完成计划的101%)。
3.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共281人(完成计划的100%)。
4.实际资金支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