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515007012629A/2022-0007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 名称: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
| 主题词: | |||
主办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587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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