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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5007012856F/2025-0015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11-21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澄海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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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澄海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1  浏览次数:-

  根据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汕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任务培育人数36人,培育经费不超过500元/人/天标准,项目资金12.41万元。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现就公开遴选汕头市澄海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二培育任务及要求:汕头市澄海区拟举办一期2025年高素质农民狮头鹅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班,培育工作按照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汕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实施。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2025年综合类培育基地入库名单;

  2.能提供满足培育需求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3.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澄海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申报书(附件)、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叁份,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在市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支付。

  (三)公示备案。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汕头市澄海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确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

  五、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2.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五楼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农机管理股;

  3.联系人:林锦扬, 联系电话:0754-85856096。

  附件:申报书.doc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