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22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制定《关于印发〈澄海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方案〉的通知》(澄农农知〔2024〕12号),并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进行公示。经积极发动,目前只有2家服务主体提交申报资料。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项目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现面向社会补充遴选至少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并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印发《澄海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