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行为,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草了《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报区政府审定印发。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