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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5007012856F/2022-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5-16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的通知
文号: 澄农农知〔2022〕45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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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为推动我区粮食生产,提高双季稻生产能力,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2〕14号),市下达我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6万元,开展“双季稻+”轮作,以及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现就申报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开展“双季稻+”轮作面积6400亩,开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二、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水稻种植连片面积不少于30亩,并承诺年度实行“双季稻+”轮作;申报对象(种粮大户除外)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四、建设内容:开展“双季稻+”轮作试点区域内,必须种植双季水稻和一季冬种作物,可以采用“稻稻薯”“稻稻油”“稻稻菜”“稻稻绿肥”等水旱轮作种植模式。绿肥单播或混播。原则上亩用量不少于 1.5kg,以保证一定的生长量;种植薯类的,要求尽量采用稻草秸秆覆盖种植。

  五、建设期限:2022年底前完成。

  五、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以及土地流转合同(没有签订流转合同的由耕地权属村出具证明)、早稻种子购买票据或合同、不同方位早稻种植图片4张(带地理位置)等佐证材料。

  请各镇(街道)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于5月31日前报我局农建与种植业股。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申报表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