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为推动我区粮食生产,提高双季稻生产能力,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汕市澄财农〔2022〕14号),市下达我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6万元,开展“双季稻+”轮作,以及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现就申报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开展“双季稻+”轮作面积6400亩,开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二、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水稻种植连片面积不少于30亩,并承诺年度实行“双季稻+”轮作;申报对象(种粮大户除外)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四、建设内容:开展“双季稻+”轮作试点区域内,必须种植双季水稻和一季冬种作物,可以采用“稻稻薯”“稻稻油”“稻稻菜”“稻稻绿肥”等水旱轮作种植模式。绿肥单播或混播。原则上亩用量不少于 1.5kg,以保证一定的生长量;种植薯类的,要求尽量采用稻草秸秆覆盖种植。
五、建设期限:2022年底前完成。
五、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以及土地流转合同(没有签订流转合同的由耕地权属村出具证明)、早稻种子购买票据或合同、不同方位早稻种植图片4张(带地理位置)等佐证材料。
请各镇(街道)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于5月31日前报我局农建与种植业股。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申报表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