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滩涂养殖证》公示
根据农业部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汕头市澄海区盛达养殖场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经审核符合发证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党政大楼5楼,联系电话85854250)书面提出,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予以发证。
特此公示。
附件:1.莲上镇关顺坪外1宗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情况
2. 1宗水域滩涂养殖证用海的位置图及界址图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