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县二级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9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举报渠道】
电话:0754-85856089
传真:0754-85862243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5楼B区
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 | 人事秘书股 |
领导分工 | 领导工作分工等 |
2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人事秘书股 |
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人事秘书股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表 | 人事秘书股 |
3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重要会议、惠民惠企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工作的最新动态、图片新闻、业务通知、公告公示等文件。 | 各相关股室 |
4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股 |
行政执法 | 本级实施行政处罚的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澄海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
5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 人事秘书股 |
三公经费 | 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的信息 | 人事秘书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