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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形式、内容及途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本局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1)民政机构职能;(2)民政政策规章文件;(3)汕头市澄海区民政事业规划计划;(4)业务工作;(5)统计数据;(6)政务动态等。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政务公布栏公开形式。本局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方式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书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电报、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低保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局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2、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填写受理回执交申请人,并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编号对申请受理情况进行查询。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目前通过电子邮件、自行领取、网络公开获取信息的暂不收费。

4、信息更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申请人填写《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人事秘书股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宁川路社区服务中心大楼4楼

邮政编码:515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5887196,85887273(传真)

电子信箱:stch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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