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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5007012901G/2024-0019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8-17
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关于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4年毕业生选岗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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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关于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4年毕业生选岗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7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的相关规定,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将于8月19日组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4年毕业生进行笔试考核,并将依据笔试考核成绩名次进行选岗,现将选岗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澄海区教育局接收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4年毕业生20名,按照协议要求设置20个中小学教师岗位进行安置,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澄海区教育局接收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4年毕业生岗位表》。

  二、选岗时间、地点

  选岗时间: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未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岗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厅(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玉潭路124号),联系电话:0754-85856062。

  三、选岗对象

  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至澄海区,按协议要求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通过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所有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并参加澄海区教育局组织的笔试考核的2024年毕业生。

  四、选岗顺序

  按照毕业生笔试考核成绩名次确定选岗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培养院校出具的学生成绩表(学业成绩表)中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如历年平均学分绩点仍然相同的,按现场抽签形式确定选岗顺序。

  五、注意事项

  请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7日



附件:

1.澄海区教育局接收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4年毕业生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