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澄海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澄海区教育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澄海区教育局根据《条例》和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通过汕头市政府网澄海区政府工作部门(澄海区教育局)栏目、汕头市教育局工作动态(区县教育)栏目和汕头澄海教育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推进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教育招生考试、统计数据等6大方面,其中在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共公布信息119条,微信公众号20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22〕43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三)平台建设情况。对照《关于转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汕澄府办通[2021]17号)、《关于转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汕澄府办通[2021]35号)等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我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线办事体验,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在线服务。
(四)监督保障情况。澄海区教育局落实专人负责长效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实时跟进推动,定期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工作“三审三校”制度,定期自查相关工作台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偶尔存在时效性不够强现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澄海教育公众号的信息公开,强化公开时效理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