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澄海区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度澄海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汇报:
一、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
澄海区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教育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教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履行管理及执法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落实,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
一是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印发《澄海区教育系统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列为对学校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机制,落实岗位责任。教育局、各镇(街道)教育指导组、各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为各单位教育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区教育局分工一位副局长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并由督导室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教育指导组、各中小学也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发挥教育部门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带头作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以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研讨等方式带头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并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二)制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澄海区教育局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制订了《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对法治建设进行了五年的规划;并分年度制订了《澄海区教育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的法治建设做了具体的安排;各镇(街道)教育指导组、各中学也相应制定了《2019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等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按照管理职能依法行政。局机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能,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和确定责任清单,及时公示,规范教育行政管理。依法公开办事程序,完善行政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提高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2019年教育局蔡梓佳等6位同志考取了行政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等管理工作。
构建学校教育法治体系。各学校均制订办学章程,充实完善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适应学校发展的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效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的教育法治体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于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师生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学生团体、法治工作机构等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制度,提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做好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制订《澄海区教育局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方案》,全面启动依法治校达标校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学校章程和制度不断健全,普法活动全面展开,办学行为日益规范,师生法治素养逐步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上级评估验收,我区分别有74所、48所、20所学校先后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至2019年年底,全区142所学校认定为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占比100%,其中省级示范校10所,市级示范校14所。
聘请教育系统法律顾问。我区教育局从2011年5月就与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该所的蔡雁飞、黄常雄为我区教育系统的常年法律顾问,部分规模较大的学校也独立聘请学校法律顾问,采用“多校共聘,区聘校用”的形式。常年法律顾问为教育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教育系统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不断完善责任督学制度。聘任澄海区督学,建立12个教育督导责任区,聘任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并实行督导制度,覆盖率100%。责任督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指导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的法治化水平。
(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教育局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组织教育系统干部和各校校长认真学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11项工作责任》《汕头市澄海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增强法治观念。
二是建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内设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澄海区教育局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由督导室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教育指导组、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普法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指定行政干部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区教育局制定了《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股室的职能对普法任务进行具体的分解,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形式、目标要求、责任股室等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障普法工作的有序实施。
四是制定学法计划。根据教育系统的普法责任和法治建设的实际,区教育局制订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学法计划》《澄海区教育系统学法制度》,明确学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使学法工作走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各镇(街道)、各学校也相应制订了学法工作计划和学法制度。
五是推动全员学法。一是区教育局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每年都按人社局的安排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公务员培训,组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职教中心的教师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与学法考法,2019年的参与率、优秀率都达到100%。二是各镇(街道)在开展的校(园)长、学校领导学习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律学习内容;各学校充分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等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四落实”,在课堂教学中有机渗透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等时间,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借助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在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探索联合普法。区教育局主动加强与各普法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普法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文明交通,警校共建”活动;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青年检察官进校园”活动;与区妇联、区关工委、区禁毒委、区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利用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种专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年来,澄海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普法活动全面展开,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师生法治素养逐步提升,学校章程和制度不断健全,办学行为日益规范,教育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整个教育系统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干净干事的环境。2019年,区教育局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等组织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一批师生在普法活动中获得各级奖励。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教育系统在法治建设方面还有不足:教育法治建设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学校规范管理、民主管理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辐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2020年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0年,澄海区教育系统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提升教育法治建设成果,进一步拓宽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式,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效益,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全员的法治素养,提升教育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教育法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淸理工作机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释、改、废工作。
(二)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事项,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积极清除教育部门各类文件和事项办理中设立或要求提供目录外各类证明的现象,做好已清理证明的承接工作;合理规范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标准和审查程序,完善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
(三)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加强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强化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法治思维与行为方式;通过任职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学校管理者法治意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依法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做好校务公开,确保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巩固和提升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示范学校创建成果,争取更多的学校评为市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提升宪法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认真抓好干部教育法治理论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年至少组织2次办公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教育机关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机关干部参加依法行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4学时;组织好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参加依法治教“七五”轮训,坚持教育执法人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自身法治素养;丰富法治教育资源供给,加快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步伐,联合区普法办、司法局、检察院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充分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创新校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五)健全教育法治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推进各部门和学校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的落实;完善法治工作综合协同推进机制,争取法制工作部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增强教育法治工作合力。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