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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5007349918Q/2026-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6-07-02
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中心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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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澄华中心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2  浏览次数:-

    汕头市澄海澄华中心幼儿园是一所街道属公办幼儿园,因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职业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的,即为1987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符合下列类别之一:学前教育专业;各师范类专业;音乐、舞蹈、美术、体育、戏剧、汉语言文学专业。

    所学专业名称相近、核心课程与上述专业高度匹配的,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院校盖章成绩单、课程对比说明,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认定(专业认定参照《广东省 2026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职业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暂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但已通过笔试、面试或持有其他认定证明材料的,须一并提供;

    5.招聘对象类别及资格要求:

    (1)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其他应聘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等)

    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环节均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ch/)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8日9:00至2026年7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资料扫描件,完成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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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截止后,澄华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16日9:00至17:00

    2.资格复审地点:

    澄华中学D幢2楼澄华街道教育办

    3.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澄华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亲笔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 

    (5)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6)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 

    4.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其他审核材料概不退回。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在指定医院范围内进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薪酬  

    1.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3 年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 6 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考核不合格或双方不再续约的,合同到期自动终止。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

    年薪约 6 万元(包含应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和单位应缴的五险)。   

    (八)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小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辞退机制  

    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并按合同契约处理相关事宜。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二)被招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调动和安排。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失信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应聘人员敬请密切关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澄华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五、报名咨询电话  

    澄华街道教育指导办  0754-85863895。

    附件1 澄华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 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澄华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