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凤翔路北侧、汕北大道东侧287.1915亩收储用地收储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凤翔路北侧、汕北大道东侧287.1915亩收储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详见附件)
二、迁坟期限
前述迁坟范围内的坟墓事主,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迁移坟墓,逾期视为无主坟墓处置。
附件:凤翔路北侧、汕北大道东侧287.1915亩收储用地示意图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