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莲花山钨矿尾矿库注销工程符合《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试行)》(粤安监[2015]104号)的要求,经现场复核合格,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现注销汕头市莲花山钨矿尾矿库,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注销以后的场地根据实际用途按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管理。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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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00000103/1470-0152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8-09 |
名称: | 关于注销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钨矿尾矿库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6-08-09 | |
主题词: |
汕头市莲花山钨矿尾矿库注销工程符合《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试行)》(粤安监[2015]104号)的要求,经现场复核合格,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现注销汕头市莲花山钨矿尾矿库,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注销以后的场地根据实际用途按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管理。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4-8586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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