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广东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参加对象
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开展学习活动时可根据学习专题扩大至机关各室(组)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十)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方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采取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要抓好集中学习前自学,带着问题思考,围绕问题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座、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至2篇。
五、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召集和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不能参加学习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代行职责。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规范学习管理。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上级和区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送区委备案。每次集体学习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主讲人、列席对象等由区纪委办公室提出初步方案,报书记同意后实施。每次集中学习需做好考勤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方案、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等材料。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单设中心组学习笔记,认真做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记录。
(三)确保学习实效。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高精神境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机关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区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个人学习成果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价。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接受上级党委的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