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2月10日,十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4个区直单位、12个村开展“常规+延伸”巡察监督。近期,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职能定位,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为推动澄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存在缺失;有的理论学习联系工作实际不够紧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有的担当作为精神不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尚有不足;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党组织战斗力有待加强;有的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不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政治要求,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克服惯性思维,着力补齐本单位、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弱项、缺项和漏项。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政治站位、政治视角、政治立场、政治意识等方面认识和整改问题,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反馈强调,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征,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做好整改工作中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实现澄海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