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2022年6月下旬至9月中旬,区委巡察组将对8个区直单位及2个镇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10个村。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4个区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