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30日,全区共党纪处分105宗106人,政务处分2宗2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5宗5人,合计112宗113人;本委处理52宗52人,基层单位及区直单位处理60宗61人。按处分幅度分:党内警告41人,严重警告5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4人;政务降级1人,政务撤职1人,开除公职2人,行政处理2人,不再给予政务处分1人。按违纪对象身份分: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5人,其他人员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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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30日,全区共党纪处分105宗106人,政务处分2宗2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5宗5人,合计112宗113人;本委处理52宗52人,基层单位及区直单位处理60宗61人。按处分幅度分:党内警告41人,严重警告5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4人;政务降级1人,政务撤职1人,开除公职2人,行政处理2人,不再给予政务处分1人。按违纪对象身份分: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5人,其他人员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