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澄海区委批准,澄海区纪委监委对澄海区东里镇党委原副书记蔡业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业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恶意诬告他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查办、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业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澄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澄海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业嘉开除党籍处分;由澄海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业嘉简历
蔡业嘉,男,汉族,1991年5月出生,广东汕头人,大学学历,2014年11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盐鸿镇副镇长、东里镇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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