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山清水秀、气候适宜,吸引了大批珍稀鸟类在这里越冬度夏或栖息生活。去年以来,澄海区纪委监委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眼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密切关注涉野生动物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建议,有效推动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巡查监管、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我们针对近年来我区仍存在有人利用捕鸟网非法捕猎珍稀野生鸟类的现象,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向驻在部门区人民法院详细了解情况,发现2021年以来已判决生效的非法狩猎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案件被告人相对集中,其中非法狩猎罪的13宗案件中有8宗被告人系盐鸿、东里、溪南三镇的牛蛙养殖户。”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了解情况,经认真梳理分析,认为案发地域、犯罪人员、犯罪行为如此集中必定有其共性原因。为此,该派驻组主动走访涉案人员,并深入基层进行调查。“鸟类是牛蛙的天敌,我们架设捕鸟网,本意只是为了保护牛蛙不被野生鸟类捕食,却不知这种行为会导致珍稀鸟类被捕捉,从而构成违法犯罪。”该派驻组在走访涉案人员时,有养殖户如是反映。
针对这一情况,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立即向区人民法院发出建议,要求该院注重以案说法,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各镇牛蛙养殖户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养殖户守法意识,同时商请相关部门对养殖户进行防鸟指导,防范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违法犯罪。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派驻组的意见建议,在牛蛙养殖户较多的相关镇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呵护美丽生灵”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向村干部和牛蛙养殖户面对面讲解《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现场展示常见的珍稀野生鸟类图片,并为养殖户答疑解惑,增强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野生鸟类之所以会被捕鸟网缠住,是因为捕鸟网的网口太粗,鸟类爪子一旦被缠绕就很难挣脱。如果我们换成育苗箱,鸟类爪子就伸不进去,更别说会被困,这样就不会造成野生鸟类被捕捉,从而保护了野生鸟类,也不会出现牛蛙被野生鸟类捕食的情况。”在法治宣讲活动现场,有的养殖户积极提议,得到其他养殖户的一致认可。
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巡查处置力度。为此,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区自然资源分局依法履行野生动物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处置和普法宣传力度。在该派驻组的监督推动下,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湿地、滩涂、山林地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去年以来,共清理拆除捕鸟网30多米,处置涉及野生动物求助55宗,解救救助野生动物55只,接收执法机关查扣的野生动物3批23只。该局还结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并在全区沿海红树林区域、山林地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牌11块,悬挂宣传横幅78条,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现象。
据了解,自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巡查监管以来,区公安机关没有再受理查处过涉及非法狩猎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持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监督推动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职责,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助力澄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