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在2018年、2019年每年6月至10月期间,蓝汉森以创文工作比较辛苦为由,授意中兴社区向蓝汉森、陈萍、余晓钏、陈世杰、倪绍英等5名“两委”干部发放防暑降温津贴每人每月150元,每人合计1500元,社区总计发放7500元。根据有关规定,中兴社区发放的防暑降温津贴超出正常岗位津补贴的范围,属于不合规发放津补贴。在核查过程中社区原“两委”干部已将不合规领取的津贴共7500元退还社区。蓝汉森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在担任中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中兴社区存在不合规向“两委”干部发放防暑降温津贴的问题,对此蓝汉森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3月29日,蓝汉森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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