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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
  • 2021-03-18 11: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字体: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1427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3.1427

土地利用现状

              权  属        

地  类

合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1427

0

3.1427

(一)农用地

1.3546

0

1.3546

其中

耕地

0.5046

0

0.5046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2365

0

0.2365

养殖水面

0

0

0

其他农用地

0.6135

0

0.6135

(二)建设用地

0

0

0

(三)未利用地

1.7881

0

1.7881

分批次城市 / 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澄华街道冠山经联社  

地块一

1.5129

住宅用地0.14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72

澄华街道冠山经联社

地块二

1.6298

住宅用地0.387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422









  续一:

  制表人:潘振滨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转 用 面 积其      中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农 用 地1.3546 
1.3546 
其 中:耕 地
(含带K地类)
0.5046
0.5046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国 家 级
规 划 级 别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符合县 级
镇 级符合镇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结转计划指标农用地其中:耕地


1.3546 0.5046
使用2020年增存挂钩腾退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1427公顷、农转用指标1.3546公顷、耕地指标0.5046公顷)。
填表人:潘振滨


补 充 耕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0.5046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澄海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7846170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0.50460.5046
补充水田规模0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9839.79839.7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
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征收土地方案

  (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经联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浇地

0.5046

5.42

10

15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园地

0.2365

135.5

其他农用地

0.6135

135.5

未利用地

1.7881

135.5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425.835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35.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1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23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4714公顷,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176.4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83.155万元。


  填表人:潘振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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